| 敦煌法院五项措施落实“五个严禁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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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2-24 14:48 文章来源:敦煌法院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发表日期:2009年2月23日 出处:敦煌法院 作者:杨立国
近日,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“五个严禁”规定,敦煌市人民法院先后采取五项具体措施,确保审、执工作公正廉洁开展,深入贯彻落实“五个严禁”。
一是开展“学习“五个严禁”,确保廉洁司法的教育活动,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 “五个严禁”的内容,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王平亲自讲课,引导干警切实提高对执行“五个严禁”的重要意义的认识。
二是在立案大厅的醒目位置悬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“五个严禁”的规定》牌匾,在办公室等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“五个严禁”的规定,要求每位干警时刻牢记,熟记熟背。
三是设立举报录音电话、电子邮箱,制作干警监督台,并向社会公开,主动接受监督。
四是完善落实“五个严禁”工作的量化考核制度,在《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责任书》中规定了具体的考核内容和量化,进一步强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政治责任;纳入年终考核目标管理,进一步强化本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。
五是要求院纪检组将查处违反“五个严禁”规定的行为作为当前查案重点,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对违规线索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,重大线索要及时向本院党组和向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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